2019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了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共计42亿美元,批准了5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共计97亿元人民币。至此,今年以来,外汇局共批准13家QFII投资额度共计47.4亿美元,超过2018年全年批准总额度;共批准12家RQFII投资额度共计240亿元,超过2018年全年批准总额度的一半。
据了解,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和正在推动的一系列改革举措,使得我国金融市场对外资越来越有吸引力。
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相继被纳入多个全球重要指数,也使外资对我国金融市场有较强的配置需求。2019年一季度,境外机构净买入我国股票194亿美元,净买入我国债券95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及第四季度均大幅增长。
外汇局方面表示,将继续积极支持金融市场扩大对外开放,满足境外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不断扩大的投资需求,吸引全球长期资本进入我国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