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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 票据交易所创设标准化票据

8月15日,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公告表示,为加大对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支持,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创设标准化票据。

公告指出,所谓标准化票据,是指由存托机构归集承兑人等核心信用要素相似、期限相近的票据,组建基础资产池,进行现金流重组后,以入池票据的兑付现金流为偿付支持而创设的面向银行间市场的等分化、可交易的受益凭证。存托机构由上海票据交易所担任;标准化票据在上海清算所登记托管,在票据市场或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其中,2019年第1期标准化票据(以下简称“首期标准化票据”)在票据市场交易流通。首期标准化票据基础资产为锦州银行承兑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到期日分布在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19日之间。

具体为,首期标准化票据创设规模不超过5亿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确定。期限自创设之日起3个月,以申购公告内容为准。融资利率为持票人通过转让基础资产获得融资的成本,参考同期锦州银行同业存单利率水平,区间初步定为4.55%至5.35%,实际根据标准化票据认购利率推算确定。认购利率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

关键词: 中国人民银行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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