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长安责任保险增资事项已获批复,增加注册资本16.3亿元,注册资本将从16.2亿元增至32.5亿元。
本次增资全部由两家新股东认购,分别为安徽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厚资产”)持股31.68%、安徽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蚌埠高新投资”)持股18.45%,合计持股超过50%。
此次长安保险增资获批,顺利引入国厚资产和蚌埠高新投资两家股东,偿付能力不足风险将得以及时化解。
化解偿付能力不足风险
6月3日,长安责任保险发布的增资公告显示,其已审议通过《长安责任保险增资协议》,以增资扩股方式合计募资16.3亿元,将注册资本由16.22亿元提升至32.52亿元。其中,每股定价1元,由国厚资产认购10.3亿元,增资后股权占比31.68%;蚌埠高新投资认购6亿元,增资后股权占比18.45%。
此次增资后,长安责任保险的股东将从14家增至16家,国厚资产和蚌埠高新投资将分别成为长安责任保险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由于其他14家股东均未参与增资,所以持股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被稀释。
公开资料显示,国厚资产是经安徽省政府批准设立,并经银监会核准公布和财政部备案的、国内首批具有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AMC),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为25亿元,由中国东方资产全资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牵头并联合设立。蚌埠高新投资是由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于2003年7月组建的国有集团企业。
增资完成后,长安责任保险终于可以长吁一口气。2018年二季度,长安责任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6.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2.3%;而到了三季度,长安责任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跌至-41.50%,偿付能力不达标。
此后,长安责任保险偿付能力一路向下。2019年一季度,长安责任保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62.65%;二季度,长安责任保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跌至-222.27%。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标准为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标准为100%、风险综合评级达标标准为B类以上,三个指标同时达标的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任意一项指标不达标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长安责任保险曾解释称,2018年以来,在去杠杆等金融调控政策的大背景下,社会融资的信用明显紧缩,公司部分客户现金流受到影响,逾期还款有所上升,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款垫付。2018年三季度,公司本着谨慎评估、审慎反映业务风险的原则,对相关业务进行风险评估,计提了减值准备及准备金约4亿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认为,非车险业务面临规模、效益与风控的平衡。近年来,非车险业务发展较为迅速,成为财产险增量保费收入的主要推动力。但一方面,非车险业务竞争激烈,费率水平不断降低,整体出现承保亏损。另一方面,随着一些债务风险暴露,信用和保证风险等险种蕴含的风险较大,对市场主体的风控要求高,建议审慎介入相关业务。
长安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长安保险增资的获批,顺利引入了蚌埠高新投资集团和国厚资产这两家实力雄厚的股东,公司偿付能力不足风险得以及时化解。
盈利、增资、上市三部曲
2019年1月,银保监会对长安责任保险下发监管函,责令其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随后,银保监会再次向其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在已采取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两项监管措施:一是责令公司限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的薪酬(税前)应在2018年度实际支付薪酬金额(税前)基础上进行下调,下调幅度不得低于2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下调幅度应高于平均值;二是责令公司上海、山东、河南及宁波4个省(市)级分支机构停止接受责任险新业务。
如今,增资到位,长安责任保险也将开启新征程。在其2019年中工作会议上,对于下阶段长安责任保险的经营管理工作,国厚资产董事长李厚文指出,第一是要快,要做到反应快、动作快,集中精力快速发展超越行业;第二是要大,未来争取在3-5年内,实现保费规模过百亿、总资产过百亿“双百”目标,在更高的层面上谋划长远发展;第三是要强,扎实稳健发展,不仅要把业务做大,更要把业务做强,避免陷入规模越大、失血越多的两难局面。
李厚文表示,要争取在未来8-10年内实现盈利-增资-上市三部曲。一是要坚定不移地推动长安保险不断扩充资本金;二是要推动公司与大型业务合作伙伴的战略合作;三是要确立公司的国际化发展战略;四是适时推动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