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晚间从外汇局获悉,为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买卖外汇行为,外汇局通报了10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例。
此次通报案例共涉及2家企业、8名个人,违规金额3600余万美元,共处罚款2400余万元。其中,最高涉案金额达2211.5万美元,被罚1372万元人民币。涉事主体主要通过地下钱庄,多采取境内外资金对敲方式,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和跨境转移,资金运作手法隐蔽化、多样化。
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通报旨在及时加强宣传警示,揭示地下钱庄的非法性和严重危害性,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远离地下钱庄,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办理外汇业务。外汇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有关决策部署,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保证企业个人合法合理用汇需求的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地下钱庄及交易对手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如何加大打击力度?“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地下钱庄打击力度,不断压缩地下钱庄生存空间,持续保持对地下钱庄的高压打击态势。二是加大以案倒查力度,严惩虚假、欺骗性交易,封堵非法跨境资金渠道。三是加大对涉地下钱庄违规机构、企业和个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惩处力度。”该负责人说。
违规典型案例具体通报如下:
案例1:深圳市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深圳市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30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4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金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北京金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北京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至3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4笔,金额合计221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7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海南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433.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6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76.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邓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174.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福建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8月至12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15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19年10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金额合计141.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山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4月至9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4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湖北籍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至11月,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5笔,金额合计54.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4.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记者 王雨馨)
关键词: 买卖外汇,地下钱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