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召开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简称“金融委”)会议再次聚焦资本市场。金融委近日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研究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点名了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这是三个多月来,金融委第四次聚焦资本市场的造假行为,显示了高层对资本市场的关切。
会议有这些关键表述:
1、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及市场秩序,制约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必须坚决、果断、及时地加以纠正。
2、证监会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证券执法和司法工作,坚决打击、遏制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
3、要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多措并举加强和改进证券执法工作,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和良好生态。
4、严厉查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加快调查、处罚、移送工作,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惩处。
5、强化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力度,要加快新修订的证券法实施细则落地,对典型重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个案,依法及时启动“集体诉讼”。
6、深化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
7、配合立法机关加快刑法修改等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惩戒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提高刑罚力度。
8、完善符合资本市场发展需要、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基础制度建设,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强化专门的执法力量。
9、由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关键词: 资本市场,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