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既是监管层现阶段的重点工作,也是银保监会将持续的工作部署。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按照自主、有序、平等、安全的方针,在确保金融主权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更高层次的金融开放。
近年来,我国金融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2018年以来银保监会推出了34条扩大开放措施。尤其是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措施的实施,不仅丰富了外资机构在华商业存在形式、扩大了业务范围、优化了监管规则、放宽了外资准入条件和持股比例限制,外资金融机构的数量也不断增加。
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外资银行在华共设立了41家外资法人银行、115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49家代表处,营业性机构总数975家(含总行、分行、支行),外资银行总资产3.58万亿元。境外保险机构在我国设立了64家外资保险机构、124家代表处和18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1.46万亿元。也就说,截至今年3月末,外资银行、境外保险机构在我国总资产达5.04万亿元。
另据银保监会发言人在6月初时表示,2018年以来,银保监会共批准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来华设立80多家各类机构。
“近年来的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节奏可以用及时、有序来概括,既在行业准入、股东限制、投资范围等各个方面实现了明显的放宽,又充分考虑了资金流动的潜在风险,在放宽政策的同时也在加强监管。”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总体而言,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在华投资便利化将促进银行业的充分竞争,为实体经济提供更优质和低价的金融服务,为实体企业融资成本的降低提供更牢固的金融市场基础。
在东方金诚首席金融分析师徐承远看来,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进程进一步提速,整体符合我国现阶段金融业发展需要。通过进一步扩大开放,构建公平一致的市场环境,将更加有利于银行保险机构充分竞争,优化股权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形成合理多样的市场体系。
前述银保监会发言人也表示,银保监会将继续大力推进已出台政策落地,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全面拓展金融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支持外资积极参与中国金融市场,鼓励中外资金融机构在产品、股权、管理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合作。银保监会将一如既往地欢迎和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来华投资和拓展业务,也将不断完善与开放水平相适应的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对于下一步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的落脚点,陶金认为,为实现银行业和保险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有必要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中性竞争市场,进一步减少外资进入顾虑;继续提高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在华投资便利性,继续以开放促改革;同时加强对外资银行进行针对性监管,引导外资银行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响应央行监管和货币政策等,引导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本地化,深耕在华业务。
徐承远对记者分析称,对于银行业而言,一是放宽或者取消外资银行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以及资产规模方面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吸引力度;二是鼓励和支持境外金融机构与中资银行开展股权、业务和技术等各类合作,通过学习借鉴国际先进业务经验和管理体系,提升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和公司治理水平;三是打造新的适合开放下金融环境的金融产品,将自由贸易区与金融开放有机结合,提升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目前涉及保险业2020年对外开放的发力点主要有三方面。”徐承远表示,一是,缩短外资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二是,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三是,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在监管层鼓励对外开放的态度下,未来可能进一步提高开放力度,提升保险业在养老、巨灾等领域专业化服务能力,并通过优化监管环境,促进保险业有序公平竞争,实现健康发展。
(记者 刘琪)
关键词: 金融,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