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沈阳市房产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涵盖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严格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等多项内容。
《通知》提出,严格执行个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规定,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首付款须一次性支付,禁止分期支付和“首付贷”。同时,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9月4日,杭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包含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进一步统一税收政策、完善住房限购政策、调整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加强热点商品住房项目销售管理等6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要求,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但同时,新增了对两种类型无房家庭的认定。这表明,杭州此次的楼市调控措施“有松有紧”,彰显了“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机炒房”的调控基调。
9月3日,东莞出台了针对7月25日调控措施的实施细则,其中要求社保连续缴纳不足半年的不能通过一次性补缴来取得购房资格,同时要求对7月25日以后网签的住房实行3年限售。这两条核心内容均直指炒房行为。
经济日报记者梳理发现,7月份以来,已经有杭州、东莞、宁波、深圳、南京、长春、海口、无锡、沈阳等多个城市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这与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密集召开房地产相关会议有很大关系。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这些城市出台调控措施,目的是根据当地情况落实“一城一策”,对政策进行查缺补漏,打击炒房行为,避免房价出现过快上涨势头。
8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研究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8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会商会,沈阳、长春、成都、银川、唐山、常州等城市政府及所在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参加会商。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日前召开的房地产工作座谈会更加明确地释放了近期房地产调控不会放松的信号。住建部等部门召开的会议分别从房地产企业、城市政府的角度加强分类指导。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冯俊表示,作为高周转、高负债、高杠杆的“三高”行业,疫情对房企资金链冲击较大,这就需要房企不断提高投资决策能力,加强资金管控,防范现金流风险。业内人士指出,预计房企将会采取措施降低负债,谨慎拿地并积极扩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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